Dec 27, 2014

歷代志上21:24


大衛對阿珥楠說:「不,我必照足價銀向你買;我不能拿你的東西獻給耶和華,也不能把沒有付代價的東西獻上作燔祭。」(歷代志上21:24)

我們可能都會拿別人送我們的東西轉送給別人,或許是我們用不到,也有可能是那人正比我們需要用。但,獻給上帝的,我們該拿什麼獻上?獻給上帝的教會的,是否都是只些自己多餘不需要的東西?願我們在神面前都有機會說出這句話:「主啊! 這是我付上代價獻給你的。」

0 回應:

Post a Comment